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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05-25
 
莱 西 市 农 业 局
 
 
 
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办公室,经济开发区农工局:
    近期省农业厅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遴选工作。请各镇街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摸排筛选,视情推荐,名单于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邮箱lxnyjppb@163.com)报送至莱西市农业局农业品牌办公室(今年体验店申报有变化,要求是省外设店的才能申报)。
附: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遴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乔岩               电话:88400786
   
 莱西市农业局
 2017年5月25日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品牌农产品
体验店”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打造一批集线下展示、体验、营销于一体的品牌农产品体验店,提升我省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研究,2017年继续开展“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凡从事我省本土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各类经济组织,拥有独立、稳定的农产品营销门店,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地为省外的需由我省县以上农业部门出具产品产地证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手续及证照齐全有效。
(二)坚持诚实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从未发生过产品质量问题和损害消费者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愿意长期从事山东品牌农产品营销事业,品牌营销推介能力强,具有农产品行业生产、加工、经营三年以上经历。
(四)入选后,同意按照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统一模式进行店面重新装修,并代销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产品10种以上,且占店里所经营产品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五)门店设在省外副省级以上城市或经济发达省会城市的中心城区或5A旅游景区、高铁、机场候(车)机大厅等人流密集区域,覆盖目标消费群体面广,周边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店面营业面积100㎡以上,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
(六) 门店经营管理规范有序,具有良好的购物环境;各项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健全。
  (七)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同意每季度向省农业厅反馈一次营销信息及相关情况,并积极承担省农业厅安排的市场调研分析等工作任务。
  二、遴选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可填写《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向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择优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市农业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提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
  (三)省农业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门店进行现场考察评价。根据现场考核得分,兼顾均衡分布的原则(原则上一线城市每市不超过8家店、其它城市每市不超过5家店;同一城市内也要分散均衡分布),择优遴选20个在山东省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省农业厅颁发授权证书和牌子并拨付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下列材料序号排列,并用A4纸胶印成册,一式三份。
1.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申请书封面;
2.承诺书;
3.《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申请表》;
4.门店营业执照(副本)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5.门店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6.2016年度门店经营产品种类、销量、销售额、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
7.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门店正面全景、内部布局全景、收银台正面、储货柜(架)全景照片各一张;
    9.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三年以上经历证明;
    10.按照省农业厅提供的设计标准提供完整的门店形象设计方案;
11.其他证明性文件。
  四、扶持办法
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从2016年起每年遴选一次,每年遴选20个,连续遴选五年。对当年遴选的品牌农产品体验店,按照一类标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城市)每个扶持20万元、二类标准(重庆、南京、武汉、沈阳、长春、哈尔滨、成都、西安、杭州、厦门、大连、宁波等经济较发达城市)每个扶持15万元。入选后每年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同样标准持续扶持。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是展示、宣传、销售山东品牌农产品的重要形象窗口,也是省农业厅探索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确保遴选一批体现和提升山东农产品品牌形象的体验店。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遴选条件和标准,从严把关,在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依范经营,动态管理。入选的体验店外观按省农业厅统一设计模式进行装修,并冠名“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名义经营,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体验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一旦发现违反体验店管理要求和条件的行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016年入选的体验店没有按照设计方案规范门面装修和营销产品达不到规定数量的必须整改,且在2017年6月8日前未将整改后现场照片上报省农业厅的,一律摘牌并不再安排扶持资金(门店设计标准源文件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qYtxoUo 密码:qpqb)。
  联 系 人:张丙朋    
    联系电话:0531-67866094
    
   附件:1.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申报书
           2.承诺书
           3.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申请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7年5月4日
附件1
 
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我已知悉理解品牌农产品体验店遴选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入选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后一个月内按照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统一模式完成店面重新装修,并代销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产品10种以上(以签订的供销合同为依据)、占所经营产品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三、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按时向农业厅反馈营销信息及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并按时高质量完成省农业厅安排的市场调研分析等工作任务。
四、始终坚持诚实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市场经营秩序,决不销售假冒伪劣等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
五、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门店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责任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山东省品牌农产品体验店申请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门店名称
 
门店
详细地址
 
门店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门店设立
时间
 
实际
营业面积
 
门店销售农产品种类及品牌(商标)名称
 
2016年度  门店经营产品 销量及销售额
 
开展宣传推介产品活动情况
 
门店所获奖励及荣誉等
 
 
评审意见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厅  评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