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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岛市农委《关于做好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函
2017-10-11
莱 西 市 农 业 局
莱西市农业局
关于转发青岛市农委《关于做好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函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农委《关于做好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函告如下:
一、青岛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共分五种类型,各镇(街)每种类型原则上择优推荐1个,其中有建设非常好的类型最多可推荐2个。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文件中申报条件涉及的相关指标务必要提供证明材料。
2、提供示范创建点的照片不少于5张。
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各申报主体须按照属地管理由所在镇街统一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经盖章后请于2017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局产业化办,同时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电话:88488769
邮箱:lxsnycyhbgs@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莱西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10日
附 件:
青 岛 市 农 业委 员 会
关于做好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水、发)局: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全市涌现出了一批发展水平高、示范作用强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和影响力,形成品牌带动效应,市农委决定继续开展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共五种类型:(1)青岛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2)青岛市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园区,(3)青岛美丽休闲乡村,(4)青岛美丽田园,(5)青岛示范休闲农庄。
二、申报条件
(一)青岛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
1.示范带动作用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得到相关部门批准。能够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农村风情风貌开发休闲产品,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能起到带动作用。
2.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3.服务功能完善。经营场所布局合理,服务项目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卫生设施达标。通讯、网络等设施顺畅。农耕文化展示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设施完善。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4.基础设施健全。道路通畅,路标、指示牌、路灯、停车场健全。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无违规建筑和乱占耕地现象。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产和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近三年内未发生污染环境等事件。
5.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素质,注重加强人才培养。有完善的培训制度,健全的管理机制,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上岗人员培训率达100%,关键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6.发展成长性好。产业特色突出,坚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所产农产品要达到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标准。近三年示范点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当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当地农村劳动力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
(二)青岛市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园区
1.经营主体明确。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经营主体一般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济组织,产权关系清晰,经营主体明确。
2.立足农业产业。以农业生产经营为基础,突出产业融合,体现与农耕文化、农事节会、采摘休闲、乡村旅游相结合,拓展农业多元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规模经营较好。园区内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景观美丽,休闲观光、农事体验设施较为齐全。园区面积一般在100亩以上。
4.产品优质安全。农业生产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并建有可追溯制度。农业生产科技含量较高,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有品牌或商标并通过农业“三品一标”认证,辐射带动能力强。
(三)青岛美丽田园
1.产业规模大。拟推荐的农事景观应该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明确的区域,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农民参与程度高,在当地农民增收中作用突出。
2.体验类型多。农事景观所在地政府能够组织农民围绕农事景观开展农事节庆、婚纱摄影、休闲体验等多项休闲农业活动,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生态条件好。农事景观所在区域原生态保持完整,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展示,环境优美、场面宏大、景色迷人、特色明显,观赏时间相对固定。
4.配套环境优。围绕农事景观开展休闲农业活动时,具有良好的基础配套设施,交通便利,食宿卫生,安全有保障,能够满足游客休闲体验娱乐的需要。
(四)青岛美丽休闲乡村
1.生态环境优美。能够贯彻落实中央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具体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形成山水林田湖有机生命综合体和资源节约型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产业功能完善。农业功能得到充分拓展,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3.村容景致独特。乡土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乡村各要素统一协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浑然一体,村容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4.精神风貌良好。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相互关爱,村民生活怡然自得;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诚实守信。
(五)青岛示范休闲农庄
1.产业基础良好。种植业基地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养殖场、渔业基地规模达到50亩以上。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完善,基地标准化生产、景区化建设水平高。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作用明显。
2.服务环境优良。农庄整体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好。休闲设施完善、性能良好,美观大气、别具风格,彰显地方文化特色,接待条件较好。
3.体验参与性强。农庄服务功能完善,开发有丰富的农事体验、休闲垂钓等休闲项目,项目参与体验性强,吸引度高。农事体验、农村民俗、农业节庆等活动不少于3项。
4.经营管理规范。农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经营合法,近三年来未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等事故。70%以上的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5.带动能力突出。农庄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明显,能有效带动周边农民发展餐饮、住宿、体验等休闲服务接待和特色农产品生产销售。农庄从业人员中农民的比重占70%以上,收入较当地农民高出30%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五种创建类型每类型各区(市)申报不超过5个。
(二)请各区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青岛市农业委员会生态农业处。
联系人:郭士祥;18505328269;邮箱: qdnwstc@163.com
附件:1.青岛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2.青岛市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
3.青岛美丽田园申报表
4.青岛市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5.青岛示范休闲农庄申报表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附件1
青岛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示范点名称:
申报地区: 区(市) 镇(街道)
申报时间: 年 月
示范点名称 | | |||||||||
负责人 | | 职务 | | 电话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主导产业及产品 | | 资产规模(万元) | | |||||||
年接待旅游人数(万人次) | | 其中:境内、港澳台、国外人数(万人次) | | |||||||
年营业收入(万元) | | 其中:农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 |||||||
年实现利润(万元) | | 年上缴税金(万元) | | |||||||
从业人数(人) | | 其中:吸纳农村劳动力(人) | | |||||||
从业农民平均年收入(元/人) | | 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元/人) | | |||||||
带动农户数(户) | | |||||||||
在特色产业发展或品牌培育方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 | 3A级以上景区评定情况 | | |||||||
示范点情况摘要 (包括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休闲功能开发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带动状况等等)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盖章) | | |||||||||
区(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
注:表中数据用上年实际数
附件2
青岛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
村庄(社区)名称:
申报地区: 区(市) 镇(街道)
申报时间: 年 月
村庄 资讯 | 省(区、市) 县(区) 镇(乡) 村 | ||
联系人 | 姓名: 职务: 手机: | ||
类型 | 历史古村 □ 特色民居村 □ 现代新村 □ 特色民俗村 □ (在方框内打√) | ||
乘车及行车路线 | | ||
最佳休闲时间 | | ||
基 本 情 况 | 基本概况主要包括地理位置、人口情况、特色之处;建设美丽休闲乡村的发展成效、做法、经验,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带动状况等,字数不少于800字。 | ||
| | ||
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 | ||
区(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
注:表中数据用上年实际数
附件3
青岛美丽田园申报表
田园名称:
申报地区: 区(市) 镇(街道)
申报时间: 年 月
申报单位 | | 区(市) | | | ||||
类别 | 油菜花景观□ 桃花景观□ 向日葵景观□ 梯田景观□ 梨花景观□ 茶园景观□ 稻田景观□ 薰衣草景观□ 渔业景观□ 草原景观□ 果园景观□ 其他□ (在方框内打√)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 ||||
景观名称 | | | ||||||
景观面积 | 亩 | | ||||||
观赏时间 | 月--- 月 | | ||||||
景观简介 (500-800字) | (主要包括:农事历史、区域范围、景观地点(交通图)、景观特色、与景观有关的活动等) | |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盖章) | | ||||||
| 区(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
图片要求:每个景观至少要有3张JPEG格式图片,每张图片不小于5兆,有视频好。
附件4
青岛市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示范园区名称:
申报地区: 区(市) 镇(街道)
申报时间: 年 月
示范园区名称 | | |||||||
负责人 | | 职务 | | 电话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经营主体类型 | | 园区面积(亩) | | |||||
农产品品牌及通过农业“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 | |||||||
示范园区情况摘要 (包括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融合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带动状况等等)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盖章) | | |||||||
区(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
附件5
青岛示范休闲农庄申报表
农庄名称:
申报地区: 区(市) 镇(街道)
申报时间: 年 月
农庄名称 | | ||||
农庄地址 | | ||||
法人姓名 | | 电 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 ||
联系人姓名 |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
占地面积 (亩) | | 员工总数 (人) | | 其中:农民工数量(人) | |
年综合性 经营收入 (万元) | | 其中:农副产品收入 (万元) | | 年利润额 (万元) | |
开业时间 | | 年接待游客 (人次) | | 日接待能力(人) | |
农庄经营 情况 | | ||||
农业产业 发展情况 | | ||||
带动农民 就业增收情况 |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盖章) | | ||||
区(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