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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莱西市2019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6-18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莱西市2019年全程
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19〕8号),特制定了《莱西市2019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组织符合申报要求、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时间自2019年6月11日,截止到2019年6月18日有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石岛西路88号农机推广站),同时电子版发送到qdlxtgz@163.com邮箱。
联系人:黄政家   联系电话:88477006   15908971620
 
附件:莱西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抄送:存档。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市2019年将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在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优势特色作物主产区,以突破全程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试验示范,创新总结集成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构建适度经营规模下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逐步解决农机化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补齐农机化发展短板,突出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建设、完善、壮大一批基础设施齐全,农机农艺融合度深,生产组织科学,经营效益良好,具有鲜明农机化生产特色的现代农机化推广试验示范基地。
  • 实施区域
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区域为本市范围内。
  • 建设任务
1.建立小麦玉米连作、胡萝卜、马铃薯、林果生产示范区各1个(见附件1)。通过示范推广,总结不同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和技术要点,组织示范区内从事示范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机手、农机推广技术骨干开展专题培训。
2.按照《青岛市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要求,建设与示范区相对应的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对示范基地基础设施进行宜机化改造,组织开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对比试验验证,总结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和技术要点,编制机具选配方案,组织新型职业农机手、农机推广技术骨干专题培训。
3、引进试验开发新机具、新装备,总结装备操作使用规程和作业规范。
四、建设内容
(一)小麦玉米连作生产示范区
1.在示范区范围内,集成示范小麦秸秆处理、精少量播种、高效植保、低损收获机械化技术,玉米秸秆处理、免少耕与精量播种、高效施肥、籽粒收获机械化技术,总结生产技术模式、技术要点,组织开展专题农机化技术培训。 
2.集中规划建设示范基地,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200亩,按《青岛市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规范》A级标准(以下简称A级标准)配套建设试验示范推广设施开展小麦秸秆离田、玉米高效植保、秸秆青贮和籽粒直收机械化技术的对比验证试验。
3.引进试验开发先进适用机具,总结装备操作使用规程和作业规范。
(二)胡萝卜生产示范区
1.在示范区范围内,开展耕整地、撒施肥、精量直播、田间管理、收获、水肥一体化等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总结生产技术模式、技术要点,组织开展专题农机化技术培训。
2.集中规划建设示范基地,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按A级标准配套建设试验示范推广设施,开展机械化播种、收获等技术的对比验证试验。
3.引进试验开发先进适用机具,总结装备操作使用规程和作业规范。
(三)马铃薯生产示范区
1.在示范区范围内,开展耕整地、覆膜播种、收获、水肥一体化等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总结生产技术模式、技术要点,组织开展专题农机化技术培训。
2.集中规划建设示范基地,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按A级标准配套建设试验示范推广设施,开展示范覆膜播种、高效植保、水肥一体化、机械化收获技术对比验证试验。
3.引进试验开发先进适用机具,总结装备操作使用规程和作业规范。
(四)林果生产示范区
1.在示范区范围内,开展果树标准化栽植、行间生草刈割覆盖、树盘耕作除草、开沟施肥、高效植保、果品采摘、筛选机械化技术,总结生产技术模式、技术要点,组织开展专题农机化技术培训。
2.集中规划建设示范基地,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按A级标准配套建设试验示范推广设施,开展行间生草刈割覆盖、开沟施肥、高效植保等机械化技术的对比验证试验。
3.引进试验开发先进适用机具,总结装备操作使用规程和作业规范。
五、申报条件
项目应由有意愿开展农机新技术试验示范并具备一定试验示范经验和管理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小麦玉米连作示范区的单位,自有和托管土地面积应不低于200亩;申报胡萝卜、马铃薯生产示范区的单位,自有和托管土地面积应不低于100亩;申报林果生产示范区的单位,自有和托管土地面积应不低于50亩。
2.申报主体上年度经营收入应不低于20万元,申报小麦玉米连作示范区的单位拥有各类农业机械装备不低于20台套,申报胡萝卜、马铃薯、林果生产示范区应不低于10台套。
3.拟建设的示范基地内应具备开展试验示范生产所需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条件。
4.申报主体使用新技术、新机具的意愿较强,自愿承诺(附件2)按照示范区申报程序和技术要求组织示范生产,开展相关技术试验验证工作。拥有初级及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
5.承担2018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可优先承担2019年示范区项目建设。青岛市乡村振兴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驻在地、青岛市级及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具有新建示范区建设优先资格。
六、实施步骤
  • 制定方案。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青岛市2019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指导意见》制定莱西市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标准、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二)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在莱西市政务网公示项目实施方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方案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及技术推广资金管理办法》和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合理测算、科学编制项目实施产生的相关支出。
(三)项目评审。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工作,通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承建单位。对评审筛选后确定的项目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四)项目实施。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承担项目的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布置项目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申报书要求认真开展示范区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材料(见附件4)。验收材料要以申报书申报的建设内容为对照,突出试验示范效果,体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具体材料包括:
1.项目来源材料:青岛市项目指导意见、莱西市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项目评审相关材料、承担单位工作方案等。
2.执行情况材料:(1)绩效目标: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示范面积证明、效益分析、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机具选配方案、机具作业规程、技术培训或演示会相关材料(通知、日程、签到表、培训教材等)等。(2)试验验证:对比验证试验方案、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试验机具改进优化记录、测产报告等。(3)证明材料:工作记录、相关工作照片、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区位图、平面图、新闻报道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财务档案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台账等。
(六)兑付补助资金。市农业农村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市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审核意见据实拨付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实际投入低于补助标准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七、资金补助范围、方式和标准
(一)项目资金补助范围:
一是用于示范区内开展相关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活动所需的支出。包括购买农事服务、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支出,设备租赁支出,劳务支出,新型机械、设备购置支出,试验机具维修和改进、专用仪器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组织推广培训、宣传展示发生的支出。
二是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咨询服务、试验数据采集分析、财务审计等发生的支出。
三是用于示范基地内机耕道路、排灌设施、专家工作室(实验室)、维修间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补助。
(二)补助方式: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示范生产、技术培训、建设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对比验证试验等工作进行支持。
(三)补助标准:每个示范区项目奖补资金20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合规性审查和监督指导。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编制详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组织方式等内容并及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的评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在青岛市全程机械化技术课题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全程机械化技术的试验验证示范、推广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严格按照《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及技术推广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8〕2号)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本项目实施中,已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补贴等农机补助资金范围的支出不再给予重复补助。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项目评审、验收、公示结果和审核意见,据实拨付资金。
(四)强化机制创新。扶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机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创新产学研推用相结合的农机推广新方法,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新模式,逐步完善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
(五)强化宣传引导。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联系人:黄政家   联系电话:0532-88477006
附件:1.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2.承诺书
3.青岛市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书
4.项目验收材料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1
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任务
1、规划建设小麦玉米连作、胡萝卜、马铃薯、林果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和示范基地;2、开展验证试验示范工作,总结全程机械化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和技术要点,编制机具选配方案;3、组织针对新型职业农机手、农机推广技术骨干进行专题培训;4、引进试验开发新机具新装备,总结新装备操作使用规程和作业规范。
绩效
指标
 
(新建)
示范区名称
示范区面积(亩)
示范基地占地面积(亩)
技术指标
基地建设标准
小麦玉米连作
 
≧5000
≧200
示范区秸秆机械化处理能力达到100%。
1、农机化生产机械配置合理完善,其中机具库棚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维修间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具备处理简单农机作业故障能力。
2、有水电暖路网等附属配套设施,具备开展农机化试验示范的基本条件。设有专家工作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齐全;设有推广培训教室,容纳人数不低于20人,投影仪教学仪等设备齐全;配备必要的试验分析设备,能够方便开展相关农机化试验。
3、有一定的技术支撑能力,拥有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其中每年签约入驻区(市)级以上农机专家不低于1人。每年引进、推广新机具、新技术1项以上,每年组织现场会、研讨会、培训班不少于2次,培训农户不少于100人次。
4、基地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农机化试验示范特色鲜明。农机推广标志标识规范明显,开展试验示范形成的新技术路线、新生产模式、新机具性能、新作业规范等以新颖易懂方式在明显位置规范展示。基地建设、试验示范活动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各级各类文件、方案、总结、报告、活动记录、资金使用等以文字、影像资料的形式进行及时搜集整理并建立规范档案。
胡萝卜
≧500
≧100
示范区内胡萝卜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10%。
马铃薯
≧500
≧100
示范区内马铃薯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
林果
≧100
≧50
果园生草覆盖面积不低于20%,高效植保能力达到40%。
 
 
绩效
指标
 
(续建)
示范区名称
基本要求
技术指标
基地建设标准
小麦玉米连作
 
在2018年已完成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对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的建设提档升级,重点进行薄弱环节的试验验证,进一步优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示范区秸秆机械化处理能力达到100%。
  1. 农机化生产机械配置合理完善,其中机具库棚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维修间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可以从事常用农业机械的局部性换件修理、一般性故障排除。
2、有水电暖路网等附属配套设施,具备开展农机化试验示范的基本条件。设有专家工作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齐全;设有推广培训教室,容纳人数不低于30人,投影仪教学仪等设备齐全;配备必要的试验分析设备,能够方便开展相关农机化试验。
3、有一定的技术支撑能力,拥有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其中每年签约入驻区(市)级以上农机专家不低于2人。每年引进、推广新机具、新技术1项以上,每年组织现场会、研讨会、培训班不少于3次,培训农户不少于150人次。
4、基地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农机化试验示范特色鲜明。农机推广标志标识规范明显,开展试验示范形成的新技术路线、新生产模式、新机具性能、新作业规范等以新颖易懂方式在明显位置规范展示。基地建设、试验示范活动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各级各类文件、方案、总结、报告、活动记录、资金使用等以文字、影像资料的形式进行及时搜集整理并建立规范档案。
胡萝卜
示范区内胡萝卜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15%。
马铃薯
示范区内马铃薯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
林果
示范区内,果园生草覆盖面积不低于25%,高效植保能力达到45%。
 

附件 2
 
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承诺:
  1. 在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建设过程中,愿意并将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组织示范生产,开展相关技术集成示范、建设规范化示范基地、引进先进适用机具、开展对比试验证验工作;
  2. 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无虚假瞒报行为;
  3. 严格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考核,愿意在我市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与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中起到表率作用。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3
 
 
青岛市2019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申报书
 
 
 
 
 
项目内容: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制
2019年6月

一、项目任务
(一)项目任务来由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1、年度目标(具体,有可考量性)
2、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1、项目内容
2、项目金额(应按照支出经济分类,说明资金支出的具体范围和支出测算标准。对农民及其他服务主体的补贴资金,还应说明支出方式)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9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其他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科研院校等)及事项
(如列支委托业务费须在此详细说明委托事项、委托理由、委托金额、资金使用方向和工作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与委托单位应签订任务委托合同)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业务经营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三、项目规划
(一)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区、示范基地年度和三年(或以上)建设发展规划(续建项目可不提供三年发展规划)
(二)选建的生产示范区所在镇街区划图及示范区域位置示意图、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平面图
(三)针对制约本地全程机械化发展的关键、薄弱环节,重点阐述拟试验示范的主要装备、技术、配套措施和解决方案
(四)在示范区组织开展专题农机化技术培训的详细计划

四、人员分工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机具租赁、专用仪器设备购置、新型机械、设备购置补助
物化投入
技术指导、委托业务
技术推广培训
机具租赁费
新型机械、设备购置
专用仪器设备购置
种子化肥农药
劳务费
农事服务
机具改进
设施改造
专家咨询费
委托业务费
评审验收费
培训费
 
推广展示
 
金额
 
 
 
 
 
 
 
 
 
 
 
 
 
 
 
 
合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经审核,同意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经审查,符合项目要求。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七、项目单位账号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账户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八、其他事宜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手  机:                    
电  话:                 
 
项目联系人: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手  机:                    
传  真:                 电  话:                    
邮  箱:                 
 
 

附件4
 
项目验收材料
 
一、项目来源
青岛市项目指导意见、莱西市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项目评审相关材料、承担单位工作方案等。
二、执行情况
1、绩效目标: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示范面积证明、效益分析、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机具选配方案、机具作业规程、技术培训或演示会相关材料(通知、日程、签到表、培训教材等)等;
2、试验验证:对比验证试验方案、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试验机具改进优化记录、测产报告等。
3、证明材料:工作记录、相关工作照片、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区位图、平面图、新闻报道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财务档案
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台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