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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9-12-17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西法制〔2018〕16号)要求,现将莱西市农业农村局(许可类)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印发,公布实施。
附件:莱西市农业农村局(许可类)证明事项清单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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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许可类)证明事项清单 | | 2019年12月16日 | ||||||||
序号 | 主项项目名称(证明用途事由) | 证明材料名称 | 设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实施状态 | 办理指南 | ||||
序号 | 内容 | 设定文件名称 | 设定文件文号 | 效力层级 | 设定文件条款内容 | ||||||
1 | 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续展、增驾 | 1 | 身份条件证明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 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 部委 规章 | 第十二条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身体条件证明。 第二十四条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驾驶人身份证明; (二)驾驶证; (三)身体条件证明。 | 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 乡镇或社区以上医疗机构 | 保留 | 办理人到莱西市农机监理站领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格到莱西市所辖乡镇或社区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医疗机构盖章,医生签字。 |
2 | 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核发、变更 | 1 | 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 | 部委 规章 | 第八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申请表,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 (三)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四)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产品除外)。 第二十五条 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要驶出本行政区域的,所有人应当申请临时行驶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 (三)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四)拖拉机运输机组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 保险 公司 | 保留 | 所有人带身份证及拖拉机或收割机合格证到青岛市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领取保险凭证。 |
注: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上级要求的变化、本地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