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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头店镇东曹家村曹财昌等人上访事项的调查报告

  • 制发机关: 莱西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14-09-01
  • 发布文号:
  • 索引号: 00517970801020020140009
 

莱西市农业局

关于河头店镇东曹家村曹财昌等人

上访事项的调查报告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接到贵局转来的群众来访办理函后,我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与河头店镇政府联合对东曹家村曹财昌等人反映的有关新增人口割地问题进村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根据上级有关土地承包政策,研究答复意见,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反映的主要问题

村委给新增人口割地办法不合理。

二、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经调查, 20138月以来,东曹家村部分群众要求为新增人口割地,为此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及本村土地延包方案规定,经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制定了《东曹家村新增人口割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此方案,村委为新增人口割地。

(一)关于曹财昌反映要求分割3/4人土地的问题。

调查情况:2000年土地延包时,曹财昌兄弟四人分别是:老大曹财昌、老三曹申昌、老四曹德昌、老五曹伦昌,四人各自立户生活,老二曹学昌延包前已死亡,没参与延包。他们兄弟四人分四个户头抓阄分别割地,其父亲曹本庆的土地在曹财昌的户头内(有土地管理登记簿为证),当时曹财昌的户头内有曹财昌、妻子曹美玲、女儿曹秀云、父亲曹本庆共四人,分割的土地按地质等级共分布在三处。经调查曹财昌的地邻,这三处土地自延包至今一直都是曹财昌本人耕种的。曹财昌家承包户头在2000年延包到4口人的土地,截止到目前,该承包户头内共去世一人(曹本庆)、新生一人(外孙女)

处理意见:根据本次割地方案计算,该承包户头内无净增人口,其提出分割3/4人土地的要求不符合本次割地方案规定,不应再为其分割土地。

(二)关于曹玉强反映要求为其失踪多年的母亲及其女儿割地问题。

调查情况:一是曹玉强的母亲在土地延包前已失踪多年,根据2000年东曹家村土地延包方案中“本村常年在外现又失去联系的人口,不分给土地”的规定,没有为其分割土地。二是2000年土地延包时,曹玉强家共分割到四个人的土地:其爷爷曹本香、父亲曹爱昌、曹玉强本人、其妹曹玉萍,户主是曹爱昌。截止到目前,该承包户头内共去世一人(曹本香)、新生一人(曹玉强的女儿)

处理意见:一是由曹玉强母亲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其儿子出具她所居住地公安部门的有效健在证明后,村集体可以为其割地。二是根据本次割地方案计算,该承包户头内无净增人口,曹玉强提出为其女儿割地的要求不予支持。

(三)关于反映绝户的土地为何不抽回,为何又给部分代种户割地的问题。

1.关于反映绝户的土地为何不抽回问题。

调查情况:东曹家村土地延包后,因家庭成员死亡而形成承包户绝户的共有8户,这部分户所延包的土地均由他们的亲近人经营。具体情况如下:曹本法家2人的延包地由侄子曹福昌经营;曹本全家3人的延包地由其兄弟曹本英经营;曹金德家1人的延包地由孙女婿姜忠良经营;杨桂芳家2人的延包地由儿子杨瑞明经营;王守财家1人的延包地由其外甥杨瑞明经营;曹秀英家1人的延包地由其子曹本亭经营;曹本吉家1人的延包地由其兄弟曹本众经营;王宝山家2人的延包地由其妻侄女董奎芬经营。

处理意见:对于涉及的绝户土地,在本次割地方案中已经注明,“绝户家庭遗留的土地,本次割地结束后统一收归村集体。”镇党委政府将加强督促,近期抓紧将所有绝户土地收归村集体。

2.关于反映为何又给部分代种户割地问题。

调查情况:代种上述8户绝户的土地的家庭中,曹福昌、曹本英、姜忠良3户均有1个新增人口,村集体确实为他们又单独割了地。

处理意见:村两委在研究时,确定的工作顺序是先为新增人口割地,再回收绝户的土地,这两个步骤是分开单独进行的,并没有实行从代种的绝户土地中直接抵顶扣除为新增人口应割土地的办法。鉴于很多村民对此问题高度关注,镇党委政府将督促并协助村两委必须按期收回绝户的土地。

(四)关于反映非新生儿也参与分割土地的问题。

调查情况:2000年土地延包时户口在本村、因种种原因应分割而未分割到土地的人口共有8人,村两委本次将他们的问题一并研究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1.王红燕、姜美香2人:在土地延包时,已经登记结婚但尚未将户口从本村迁出,且婚后在夫家没有分割到人口地。

2.吕洪文、张培芳2人:在土地延包时符合割地条件,但本人没有申请分割土地,本次申请分割土地;

3.曹香娥1人:2000年以前离婚,现居住在莱阳女儿家中,户口于1998年迁回本村(户口本为证)。

4.李淑华及女儿2人:在土地延包时李淑华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她和其女儿的户口仍在本村未迁出,2000年没有分割到土地。

5.姜洪良的女儿姜玲玲1人:土地延包时属在校学生,毕业后户口迁回本村,系农业户口。

处理意见:以上8人虽然不是新生人口,但是他们在2000年土地延包时均属于应割而未割到土地的情形,村两委应本人申请,将其纳入本次割地范围的做法符合政策

 

 

莱西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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