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赌城游戏,澳门和记娱乐场

图片
公文法规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文法规

关于加强冬季蔬菜生产用药管理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的通知

  • 制发机关: 莱西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11-01-28
  • 发布文号:
  • 索引号: 00517970801020020110001
各镇(街道)农科中心,经济开发区农工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和青岛市农委《关于加强冬季蔬菜生产用药管理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冬季蔬菜生产用药管理工作,保证我市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确保“元旦”和“春节”蔬菜安全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
  要加大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知识的培训和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培训班、讲座、现场会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对禁限用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危害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大力推行对经营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的做法,提高农药经营者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二、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市农业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冬季蔬菜用药的监督管理,对冬季蔬菜生产用药进行经常性监督抽查。对农药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假冒农药登记证号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监管,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三、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药使用的规定,安全、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除了禁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外,毒死蜱、三唑磷等易残留超标的农药及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等易产生高毒代谢产物的农药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不宜推荐使用,尤其是在设施栽培蔬菜地上应禁止使用。严格把握好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和产品采收前检测制度,未过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蔬菜不得采收上市。植物外源激素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限量使用,禁止超量影响蔬菜品质。
四、综合运用农艺、生物、物理防治,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蔬菜病虫绿色防控集成技术
大力推广通过清洁田园、施用充分腐熟的农家肥、选用抗病虫品种、起垄栽培、应用遮虫网、人工捕捉、轮作倒茬、冬灌等农艺措施防治病虫害,积极推行黄板诱虫、性诱剂诱杀、防虫网、灯光诱杀等生物、物理防治新技术,示范应用植物源农药、微生物农药等防治蔬菜病虫,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
五、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指导农民科学用药
主要以“药方推荐”等形式,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的对口药剂和先进适用喷雾器械,示范应用精准施药技术,提高施药水平。加大以生物制剂为主的新型农药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应用力度。试验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品种。同时,根据病虫抗药性变化,及时调整农药使用品种,实施不同作用机理药剂的轮换交替使用,减少农药残留,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六、加强蔬菜市场准入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蔬菜,不得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者其它化学物质的;农药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的蔬菜进行查封、扣押。按照蔬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查明责任人,逐级追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