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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莱西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发机关: 莱西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15-04-01
  • 发布文号:
  • 索引号: 00517970801020020150005
 

 

 

 

 

 

 

西农字〔20155                   签发人:张瑞忠

 

 

 


莱西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莱西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市农业局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起草拟定了《莱西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莱西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莱西市农业局

2015年3月18日

 

 

 

 

 

 

 

 

 

 

 

 

 

 

 

 

 

抄送:存档。

莱西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319日印发

莱西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食安委20151)精神,结合青岛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议案办理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深化“食在莱西最安全”城市品牌创建行动,打造全国农产品最安全、最放心城市。按照“管住源头、标本兼治、全程监管”的思路,以落实“四建、三补、二追、一查”为主要抓手,坚持产出来、管出来、检出来、创出来、打出来“五位一体”,通过创建活动和落实青岛市人大大会议案办理,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目标

严格落实监管任务,以蔬菜、水果等为重点,确保地产农产品“质优、安全、放心”。通过创城工作与落实议案办理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良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蔬菜、果品、食用菌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72%,力争达到75%,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度。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镇(街)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职能发挥,落实镇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力推进镇级检测业务有效运行,承担上级下达的快速检测任务并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新建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示范带动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和生产者素质提升。抓好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职能落实,建立村级协管员的考核机制,落实保障经费,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生产源头把关和安全巡查等重要作用。定期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质管科、质检中心,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5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严格落实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和实名购买制度,对全市8家高毒农药经营单位要做好动态监管。对大沽河流域蔬菜种植区、青岛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的蔬菜、果品,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补贴。组织对农药经销人员、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农药协管员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农业企业等农药使用人员进行农药经营使用专题培训,培训合格颁发“农资营销员”证书或“农作物植保员”资格证书,年内完成培训2000人。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植保站、农广校,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8

(三)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三期项目建设,建成镇级追溯平台,实现镇级监测体系联网;新增20家生产单位纳入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追溯对象覆盖率和活动率,实现生产过程可追溯。推进农药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将600家以上农药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追溯体系,实现规范化农药经营单位全覆盖。

责任单位:质管科、执法大队,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8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严格落实农业部、国家卫计委《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以粮食、蔬菜、果品等作物化肥、农药投入限量为重点,贯彻执行青岛市农委制定的地方农业标准。依法规范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监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0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加快推进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集约高效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新建、扩建园艺作物标准园15个。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

责任单位:质管科、产业化办、果树站、蔬菜站,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8

(五)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并配合做好农业部、省农业厅、青岛市农委对我市农产品的各项监测工作。全年全市完成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200批次,快速检测4万批次。探索开展农产品收储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聘请第三方对规模以上蔬菜、水果贮藏单位进行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开展检测。建设68个村(合作社)级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

责任单位:质管科、质检中心,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11

(六)强化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砺剑护农”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加大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决追究违法犯罪责任。全年查办违法案件130起以上。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质管科,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11

(七)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继续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配送补贴,加快推广绿色生产技术,今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20万亩,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65万亩,绿色防控面积达到20万亩。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环能站、土肥站、植保站,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6

(八)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安全关口。在全市“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出具《自检证明》和《产地证明》,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坚持“凡检必公开”原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等监管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做到随检随发布,对超标产地农产品设立“黑名单”制度并加大惩处力度。

责任单位:质管科、执法大队、质检中心,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8

(九)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防范发生影响恶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质管科、办公室、执法大队,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6

(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措施和成效,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和科学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能力。支持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发现、控制、消除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树立消费信心,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质管科、执法大队,果树站、蔬菜站、农技站,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

完成时限:20159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各相关业务单位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要求,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能,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创新,务求实效。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各相关业务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目标要求,切实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质量安全水平,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取得新进步。

(三)广泛宣传,总结经验。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各相关业务单位要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