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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关于下达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3152号) 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增农林水利投资和所建工程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8﹞2559)要求,我市2008年新增2000户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任务,总投资7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0万元,农户自筹2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0万元,由青岛市财政配套180万元,莱西市财政配套70万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申请市政府拨付2008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配套资金70万元。
以上请示,请批复。
二OO九年三月九日
抄报:王志强副市长。抄送:市财政局,存档。
莱西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