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为切实搞好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安全生产,现将青岛市农业《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准备,迎接检查。
附:《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抄送:存档。
莱西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3份)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青农委发〔2008〕93号
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崂山、黄岛、城阳区和五市农业(林、发)局,委属相关单位:
为消除沼气等农村新能源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农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针对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项目,包括单位自行出资建设的秸秆气化和农村沼气项目,其中对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建设项目,必须逐一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对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以下措施是否落实:
1、具体从事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气化项目日常管理和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是否熟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气化项目建设场所是否具备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是否落实了看护和值班管理制度;
4、各级管理部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三、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5至20日,由各区、市先行组织自查;期间,市农委将组织人员对区、市重点工程进行抽查。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放在农村新能源建设的第一位,把安全生产措施贯穿新能源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始终。要组织有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类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
(二)完善安全生产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有关沼气、秸秆气化的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农村沼气、秸秆气化等安全使用规范,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导力度。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的原则,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村基层有专人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冬闲季节进一步开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管理常识,同时切实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开展培训工作,向农户宣传沼气等安全生产和使用常识,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确保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苗头和异常情况,要密切注意并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根据大中小型沼气、秸秆气化等项目的不同特点,分门别类的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全面进行总结,及时上报检查工作情况。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各区、市农业部门要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22日前,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农委。报告内容要详尽,内容要包括检查工作的组织情况、检查了多少项目、排查出多少安全隐患、采取了什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了哪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有什么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等。各区、市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环能站。
二ОО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沼气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