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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发机关: 莱西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08-12-18
  • 发布文号:
  • 索引号: 00517970801020320080016
  各镇(街道)农业办公室,经济开发区农工局,各农产品质量认证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西政发[2008]33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研究制定了《莱西市农业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莱西市农业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实施方案》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莱西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

莱西市农业局
关于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西政发[2008]33号),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农业系统开展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体系健全、管理科学、监督有力、风险可控、品质优良、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力争到2010年末,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品种检测和消费者满意度等“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指标上均达到并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对示范区生产的产品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农产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居全国前列。
已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每年对已获“三品”认证的单位抽检4次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居全国前列。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除产地批发市场对每天进入市场的产品逢进必检外,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每周抽检不少于2次,农产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居全国前列。
农资经营业户100%建立“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即:进货台帐、销货台帐;进货发票、销货发票;农资质量承诺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实施严查重管,大力整顿和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 狠抓源头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把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农业生产环境污染治理,逐步推行基地蔬菜、果品、花生销前检测、包装标识与质量追溯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严格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公告、推荐使用以及使用记录档案制度,规范种植行为。三是严格落实高毒高残留农药“连锁经营、定点销售、台账追溯”管理制度,对蔬菜、水果主产区的用药、用肥进行重点整治,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四是推行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新模式,引导帮扶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土地联方成片的备案生产基地,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区域化专营专供专用,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
  (二) 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检测制度,对入市蔬菜等农产品实行逢进必检。对入市重点产品进场交易之前,实施全批次抽检,严把农产品流通环节检测关。
  三、坚持扶优扶强,着力提升全市农产品发展水平
  (一) 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突出抓好粮食、蔬菜、花生、果品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蔬菜、果品、花生标准化示范基地。到2010年末,重点蔬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60%以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带头作用,积极推广“统一标准、统一规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分户管理”的集约化生产经营模式,重点开展“三品”(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每年新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处以上,提高地产优质农产品自给率。继续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加强出口农产品区域化建设,实施出口备案基地管理,不断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 实施优质品牌推进工程。加强品牌经营,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基地、企业统一产品包装、品牌和质量标识,搞好区域品牌整合,以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解决品牌杂、乱、弱、小、散的问题。建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机制,通过专家评定、消费者评价、协会推介、展览展销、媒体宣传等方式,做大做强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农产品品牌,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三) 实施农产品流通安全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绿色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力争到2010年末,全市重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率达到100%。
  四、强化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 完善农产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突出抓好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具体落实,一是层层普及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培养危机意识、防范意识;二是搞好应急培训演练,确保物资、技术和人员储备到位,提高实战能力;三是建立农产品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和报告制度,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机制,不放过任何事故苗头,及时上报追查,控制事态,消除危害。
  (二) 完善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制定全市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统一调配检测资源、统一划分职责范围、统一安排检测资金、统一发布检测信息,形成检测资源梯次互助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检测支撑体系,逐步推进市级农产品安全监测机构和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升级改造,不断提高检测资质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健全农产品安全巡查抽检制度,增加流动检测设施,加大抽检力度,建立覆盖重点农产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体系,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测信息和退市公告。
  (三)完善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全市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农产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分类管理、分级评价、信用披露、责任追溯和失信惩戒体系,大力宣传推介诚信企业,严厉惩戒失信行为。
  (四)完善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一是实施农产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手册,组织农技、监管人员进村入户培训,培养全体农民的质量意识与安全生产习惯。二是实施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计划,结合“五五”普法,定期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农产品安全知法、守法、执法水平。同时,加大在各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评议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实行的工作措施,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二) 健全执法体系。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建立部门监管、镇(办)负责的区域化管理体系。
  (三) 严格绩效考核。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纳入镇(办)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农产品安全属地化监管责任。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民评议、专家评估、部门考核等综合评价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 强化责任追究。贯彻落实《青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消费者、业内知情者、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举报农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行政执法,确保有案必查、有查必究、有处必果,真正起到“查处曝光一个案例、震慑教育一批企业、整顿规范一个行业”的作用。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