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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村级财务工作的通知

  • 制发机关: 莱西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08-12-16
  • 发布文号:
  • 索引号: 00517970801020320070012
各镇(街道)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经济开发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认真开展清理村级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是化解十九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今年,恰逢村委会换届选举年,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利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可以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创造有利条件。为此,特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清理农村财务的主要任务是:理清财务,摸清家底,处理积案,组织兑现,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做到边清理,边查处,边整改,边兑现。村 级的各项财务收支必须全面认真清理;需要查处的问题得到彻底查处;各种资金、财产、物资来龙去脉要弄清楚;债权债务、村积累要弄明白。要认真解决好干部群众要求解决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清理面要达到100%。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这次清理,要使农村财务达到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把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二、清理范围
  清理农村财务的范围是:从2005年以来村级的各项资金、财产、物资、有价证券和农民出劳、出资情况。对群众有争议的经济事项可不受此时间范围限制。
  三、清理的内容和要求
  (一)清理各项收支。一是认真清理好未入帐收支单据。二是对货币资金进行清理登记,填好清理登记表。三是对抵顶库存现金的白条及税票等进行清理。
  (二)清理债权债务。
  1、债务清理的内容。债权人的姓名、职业、服务处所或债权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等基本情况;债务金额形成时间及原因;约定利率和清算期限。
  2、债权清理的内容。债务人的姓名、职业、服务处所或债务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等基本情况;债权金额形成时间及原因;约定利率和清算期限。
  (三)清理经济合同。经济合同包括村庄的各类承包合同(不含土地延包合同)、借款合同、投资合同等,这些合同,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要逐份、逐项进行清理登记。对出现的口头合同,要在清理登记后,按民主程序予以完善,全部签订书面合同,并向村民公布。清理登记表及所有的经济合同的原件由镇(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管理,按村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登记簿,每年编制合同兑现登记表,加强对合同兑现的管理和监督。
  (四)清理统一收据。对原已发放到村的统一收据,要全部清理、登记、收回,由镇、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收据收发登记簿,严格领用登记制度,村庄每次只能领用一本,并实行销号制,每月报帐时,不管是否用完,都要整本带到镇、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由代理会计逐页核销。
  (五)清理财产物质。对帐内、帐外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质,要逐一盘点登记。对盘盈盘亏的,要按民主程序做出处理意见,报镇、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作为处帐依据,确保做到帐实相符。
  (六)清理各类公司。对村集体所属或投资的各类公司,都要进行专项清理,分类进行处理。
  1、对虚设公司,没有贷款业务或有贷款但已全部还清的,要清理取消;对尚有贷款没有还清的,可暂时保留银行帐户,但不允许再发生其他经济业务,并纳入镇(街道)、村监管范围,登记备案,定期审计。
  2、对尚在经营的实体公司(企业),分两种情况进行清理:一是全部由村集体投资,实行独立核算,并由村直接经营的,要通过清理,将增值部分作为村集体追加投资,今后的企业利润不管是上缴或者追加投资都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实行承包租赁的,要通过清理,抓好合同兑现,没有签订合同的,要按程序签订和完善承包租赁合同,对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兑现的,要严格按民主程序和法律程序妥善处理。二是部分由村集体投资的,要通过清理明晰产权,对原收益分配关系明晰的,要抓好收益兑现;对原收益分配关系不明确的,要明确收益分配办法。
  四、清理的步骤和作法
  这次清理村级财务以镇(街道)为主,时间2个半月,从6月中旬开始,8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公布账目,搞好清理。
  1、做好基础工作。
  (1)认真结账。由清理工作组通知现任及离任干部等村集体财务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同村经管员结清账目,并履行结账手续。村经管员要在限期内做完村收支账目,核对好会计出纳的现金存款余额,编好会计报表。
  (2)搞好盘点。通过对库存资金的盘点,详细掌握手持现金摆布情况,弄清长短款的原因及金额和借垫支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认真填好货币资金盘点表。在盘点时,要以会计现金存款账面余额为准,若会计、出纳现金存款余额不相符的,应逐笔核对,找出不符的原因,并予以纠正。
  (3)公布账目。村级账目,要召开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布。在公布时,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掌握线索,进行专项清理。
  2、全面查账审据。
  (1)审核账目。在审核清理村总分类账时,一是检查总分类账的现金存款科目的记账方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借贷方有记错现象。二是检查现金存款科目每笔余额推算是否正确。三是检查每年结转新账,现金存款科目的业务是否正确。四是检查不应该运用现金存款科目的业务是否运用了此科目。若存在有上述问题,应作好详细记录。在审查明细账时,重点是内部往来明细账。一是审查内部往来明细账与总账是否相符。二是农户上交的款项每笔是否登记正确,下欠余额推算是否正确。凡是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好登记。
  (2)审查单据。重点是审查单据的“四性”,即审查单据的“合法性”,看单据的取得是否正规;审查单据的 “合理性”,看单据的收支的额度是否与事实相吻合,有无虚假现象;审查单据的“准确性”,看单据填列的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准确无误;审查单据的“合规性”,看单据的填制要素是否齐全,有无经手人、审批人、附件或说明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若存在问题,需要核对的原始发票必须逐笔详细填好原始单据查证落实表。
  3、做好专项核对。
  (1)搞好内部往来清理核对。逐户核实农户的交款和下欠情况,弄清农户交款和下欠与会计账是否相符,若不符,应弄清其原因,详细掌握村干部和业务人员收了款不入账、白条收款或收款不出据的重点问题。在核对时,应形成书面的取证材料,同样要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2)搞好财产物资的清理。对村集体的财产、物资和有价证券逐项逐个品种进行核实,若实际数量和价值与会计账面余额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取证材料,落实责任人和赔偿金额。
  (3)搞好承包情况的清查。要认真核实单位或个人承包、租赁集体耕地、林地、荒山、荒滩、果园、鱼塘、企业等按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兑现情况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履行上交义务情况,对上交任务尚未完成的,要组织力量进行催收。
  第二阶段:建章立制,妥善处理。
  1、抓好重点村清理扫尾工作。对进度慢、问题多的个别村,要加派力量,集中进行突击清理,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切实搞好具体问题的处理。对各种经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要反复核实,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查处合理,退赔及时。
  (1)属于贪污公款的,必须坚决追回,个别严重的,要追究行政、纪律或法律责任。对挪用集体公款、公物的,除限期追回外,还要加收资金利息和超期滞纳金。
  (2)到期的各种集体借款、欠款、垫支,必须催收归位,并可实行超期计息和加收超期滞纳金。
  (3)侵占、私分、损毁集体资产的,要如数清退和赔偿,个别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村集体的利息支出,凡是本金未入账而支付利息的,一律由领款人退回,领款人退不到位的,由报批人负责;利息转入本金的,一律予以剔除。
  (5)对村集体收入不入账、少入账而设小金库或账外账的,要核实收支,剔除不合理开支部分,纳入集体账目核算,并按财务制度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6)对村干部在没有上一级批准手续的情况下领取的奖金补助,要全面清理核实,合理部分按程序补办手续,不合理部分应退出;干部多领的杂工款,必须如数退出,干部为他人多开的杂工款由当事人负责退回。干部以杂工名义开支的其他支出,要进行清理核实,剔除合理部分外,其余部分由责任人退出,
  (7)集体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所发生的财务和经济纠纷,要坚持“协商一致,农户同意,符合规定”的原则予以处理。
  (8)对清理货币资金出现的顶库白条,能立即清收的,要组织人员抓紧清收;对不能立即清收的,要按程序经村两委会、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会及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做出还款计划,与借款人达成还款意向,纳入"内部往来"帐内核算。对已形成死帐的,要经村两委、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及村民主理财小组会议通过,报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核销。对暂不能清收或核销的,要经民主程序入往来帐核算。
  (9)对尚未结清的农户农业税税票,要组织人员入户催收。对暂不能清收的,要全部纳入帐内核算,避免长期抵顶现金库存。以后收取时,再给欠款户开具村集体统一收据。
  (10)对清理出的假币,由经手人承担责任;长款要按财务制度规定作为村"其他收入",纳入帐内核算;短款由经手人负责赔偿。
  3、搞好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处理。
  (1)债务的核实处理。清理出债权人已经撤销且无法确定继承人的、债权人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或判决不再履行偿债责任的可作核销账务处理。清理出拖欠未发的村干部的工资补贴和奖金等报酬性欠款、村干部未能报销或已经垫付的办公、差旅、招待等管理和业务性欠款、村拖欠的接待、租车等公务性欠款、历年结算应付未付转入本金的利息、其他没有约定付息的借款、欠款等作为一般性往来处理。清理出的以村集体名义为镇、村独立核算企业借款形成的债务,要查明原因,理顺关系,划转相应债务(含本息),依法落实债务主体,明确偿还责任。
  对村集体在金融部门贷款和在民间有约定利息的借款,纳入借款科目核算,还本付息,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债权的核实处理。债务人已经死亡或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无法清偿的;债务人或债务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依法进行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其他确属债务人无法偿还的。上列债权清理核实后,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认可,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研究同意后报镇(街道)批准,可作核销账务处理。
  4、搞好村财务遗留问题的处理。一是村干部用自有资金为村垫交上交任务的,应纳入村账内核算,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对待;二是村集体的财产物资,因正常原因需要调账的,这次在清理中应按规定作好账务调整;三是村干部代农户领取的农税减免、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因有关原因,农户还未领取的,在这次清理中,应纳入村账内核算。
  5、建章立制,强化管理。针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达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配备好财务管理人员,完善好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解决好财务管理的工作经费和其他具体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归档,检查验收。
  1、整理资料,立卷归档。要将这次所有的清财资料进行清理,清理资料的内容:包括清财结论、研究工作意见、问题处理办法、各种取证材料、工作记录、有问题人员的签字材料、各种清财统计表、工作用表和其他与清财相关的资料、表册,清财资料通过整理,要编好目录,装订成册。
  2、写出清财结论。对每个被清单位写出详细的清财结论,在结论材料中详细写明这次清财的组织形式、清理时间范围、主要内容,被清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情况、有何问题,对有经济问题的个人要逐笔逐项结论,对有问题的某项业务或建设项目也要逐项逐人结论,同时,对被清单位今后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和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实事求是的建议。在清财结论上要求被清单位负责人、经管员要签字盖章。清财结束后,各镇(街道)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10日前将总结、表册上报市农业局经管站。
  3、向村干部和群众公布清财结果。财务清理结果要在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群众代表会上进行公布。在公布时,要负责解释好有关清财问题,解除群众凝点和对立情绪。同时,要注意方法,分清情况,做到内外有别。
  4、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市农业局将组织对清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七年六月七日


 

 抄报:市委孙利国副书记,市政府王志强副市长。
 莱西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6月7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