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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制发机关: 莱西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2019-01-08
  • 发布文号:
  • 索引号: 00517970800020020190002
 
 
 
西农字〔2018〕25号
 

莱西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  知
 
各镇(街道)经统审中心、经济开发区经管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8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促进我市经管工作更上新水平,现将《2018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莱西市农业局
2018年4月8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存档。
莱西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农村经管工作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为农业农村跨越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三资”管理办法。按照《莱西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西发〔2017〕14 号)要求,把握关键,全面实施,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按照青岛市统一安排,各镇(街道)及村庄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成立机构,组织业务培训,尽快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
(三)做好全市“三资”管理培训工作。我市将于5月份在市委党校集中举办三期全市“三资”管理培训班,对全市经管工作人员及全市农村会计进行培训,各镇街要保证参训人员质量。
(四)完成农村“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建设农村“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全过程的信息化运行和监管体系,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安全透明。
(五)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定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计和各专项审计,依法依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村干部履职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盘活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等,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资不抵债和收不抵支“双破零”,年内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一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采取承包、租赁、入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开发利用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符合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的产业。二是发挥村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一村一策,充分发挥村庄的山林资源、农业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三是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内部经营管理激励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四是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一)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已经完成的村庄,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权证合同双到户、数据信息四统一。尚未完成的村庄,要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实行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确保2018年末全面完成。
(二)扎实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一是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二是加强土地经营、流转规范。正确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代收等形式发展规模经营,农业规模化经营比重达到65%,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50%;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办理程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莱西市委、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8 号),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等形式发展规模经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体系。三是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试点,组织镇、村干部到外地学习农村土地股份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为了扎实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和民主权利,实现农民群众持续增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确保2018年末全面完成我市农村改制工作。一是建设完成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不断创新交易品种及服务方式,规范交易程序,完善市场监管,促进农村产权公开、公平、有序进行,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入场公开交易。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莱西市委、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西发〔2018〕7 号),立足我市实际,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改制后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三是探索改制后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党支部、村委会融合发展。探讨开展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开”运行机制。四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村,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规定程序、规定方法、规定步骤”大检查活动,巩固提高改革成果。五是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班,到其他市区参观学习城中村改革做法,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四、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出台《关于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到2018年末培育青岛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20家、青岛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到100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园区+农户”等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民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探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五、完善农村社会事务管理
(一)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健全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镇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涉农收费“五项制度”和减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群众监督,确保不出现因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事件。二是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纠正强制以资代劳、虚假筹资筹劳等问题。
(三)认真做好农业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农业信访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处理通过“政务热线”“行风在线”“政府信箱”等渠道反映的问题。
六、做好农经统计工作
落实新修订的农经统计调查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农经统计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 加强农经队伍建设
加强市、镇两级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各镇(街道)根据农村人口数量及经济经营规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办公设备,各镇经管部门保证至少配备工作人员 10人以上,并做到定岗、定人、定职、定责,且经管站站长要专职。进一步夯实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落实激励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农经人员热爱改革、奉献改革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