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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7-09-06

 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培育扶持和指导规范,我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培育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27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23家,青岛市级92家;培育示范家庭农场达到213家,其中省级2家,青岛市级4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取得4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1个绿色食品认证,24个有机农产品认证,9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43个注册商标。

  开展技术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从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档案整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争取政策扶持、强化财政支持。起草拟定了《关于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下发了规范家庭农场申报的情况说明和统一的注册登记标准。

  打造服务平台、强化示范带动。通过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种养殖大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选择并培育产业特色明显、章程规范、民主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的合作社为示范点,积极引导和组织各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市级示范社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走向更高的层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培育一个、示范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