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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办2019年预算

2019-11-05
第三部分
 
一、2019年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为26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2.72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为262.72万元,其中,基本人员经费支出224.07万元,占85.3%;经费支出11.25万元,占14.7%。(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26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72万元,占100%。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26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2万元,占100%。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2.72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72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72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人员经费)17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5万元;项目经费27.4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莱西市农工委办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6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等。
公用经费1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万元。
二、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2019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90.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工委办本级共有车辆0 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 2019年,莱西市农工委办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 项目共 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各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